意昂3平台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課程補考🔘、緩考👣、重修
(一)研究生課程考核不及格,經研究生院(公共基礎課)或各意昂3(專業課)批準後可以參加下學期初的補考👨🏻🎤。補考通過的課程成績按所得成績登記🖇,並予以標註🧝♀️。
(二)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應考💃🏽,必須事先書面請假,經意昂3主管院長同意並報研究生院批準後方可緩考👰🏿,緩考與補考同步進行。緩考成績按實際得分登記🙋🏽。
(三)研究生無故不參加課程考核👨🏼🎨,或申請緩考未獲批準而不參加,或遲到超過15分鐘,均視為曠考🛝🪡,該課程成績按零分計,不得參加補考🚵🏿,須重修課程。(四)課程考核過程中被認定為違紀作弊者,該門課程考核成績無效♢,記為零分,並依據相關辦法進行處理🏌🏿♀️。(五)補緩考不及格或曠考,經研究生院批準可參加本門課程重修🧑🏽🌾💝,重修成績按實際得分登記並標註💣。若下一級未開設該課程,則須經導師和研究生院同意,選擇與該課程內容相近的課程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