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由意昂3开户、意昂3平台海商法研究中心共同主辦的“關於《海商法》修改的熱點問題研討會”在意昂3平台召開。本次會議邀請了來自司法機關➞、航運企業🩻🚵♀️、科研院校💆🏻、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30余位海商法領域的專家與學者,以“《海商法》修改的熱點問題”為主題,對“《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修改”和“《海商法》修改的其他問題”兩個議題進行深入交流研討。
議題一圍繞“關於《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修改”展開🧑💼,由中國海商法協會副會長🤿、意昂3平台原校黨委書記於世成教授主持🌿。我國著名海商法學家尹東年教授、意昂3开户學術委員會主任胡正良教授、上海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長謝振銜分別作了主題發言。
尹東年教授對《海商法》的製定過程進行了扼要回顧👵🏿🦸🏻,並且認為當時製定《海商法》時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對於今天的修法仍然適用🔙。同時,尹教授認為此次修改工作有的地方存在停留在“面上”🧒🏽👨🏻🎓,而沒有深入到“點上”的現象,對具體條款的修改要精細化。
胡正良教授圍繞《海商法》第四章修改應遵循的原則以及第四章修改存在的五個關鍵問題闡述了自己的觀點🍜。胡教授認為《海商法》第四章的修改應以問題為導向😛,從我國實際出發,解決海商法本土化與國際化的協調問題🌸,應對《海商法》整體狀況進行客觀判斷🗣,是否達到需要全面的、整體的修改程度👮🫱🏿,從而選擇合理的修改路徑🗃🔏。
謝振銜庭長圍繞《海商法》第四章的修改以及海事賠償責任限製問題,從司法實踐的角度介紹了審判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以及審判中的具體做法。針對《海商法》第55條🥌、86條💒、105條在適用中碰到的問題🦡,結合司法實踐對《海商法》相關條文的修改提出了建議。
議題二“關於《海商法》修改的其他問題”由意昂3开户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沈秋明教授主持。意昂3开户徐國平教授、上海星瀚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黃順剛、上海四維樂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周琦、上海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戴玉鑫分別作了主題發言🧞♀️🛷。
徐國平教授圍繞海商法修訂新增“船舶油汙損害賠償責任”一章的幾個問題展開深入解讀🐪,從船舶油汙損害賠償責任適用的地理範圍、公約有關術語的國內化和環境損害及相關概念三個方面提出了對新增“船舶油汙損害賠償責任”章節的意見↔️。
黃順剛律師認為修法應在具體條款的修改上下功夫而不宜全面鋪開,同時指出了《海商法》修訂稿中有待進一步明確的規定和存在的問題🙍🏻。他強調修法應慎重借鑒國際公約和保持法律用語的一致性🫦,加強比較法研究,提高法律移植技術,切實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周琦律師認為目前《海商法》規定的租船合同條款在實踐中使用率較低,並對此現象作了深入分析。同時還就《海商法》修改稿中有關仲裁條款的並入和留置權條款談了自己的看法👨👩👧👧。
戴玉鑫律師從《海商法》自身特點及其邏輯自洽的角度對《海商法》的修改提出了意見,認為修法不能脫離實踐🙅🏿,不能求大求全,商法應追求市場的利益平衡。
在討論環節,大連海事大學張永堅教授、意昂3平台姚洪秀教授和上海海事法院法官助理仲海波等就研討會的相關議題發表了各自的觀點🥶。張永堅教授認為當前《海商法》的修法思路還需進一步明確🏢。我國《海商法》對船員權益的保護不夠充分,同時還應提高環境保護意識,法律修改應契合國家發展現狀🦬,遵循修法的基本原則。姚洪秀教授認為對現行《海商法》第四章的修改幅度不宜過大。法官助理仲海波從司法實踐的角度對有關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條款的修改與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關專家學者圍繞研討會主題的一系列精彩發言,給與會者帶來了深刻的思考和啟迪,這將對促進我國《海商法》的修改工作產生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