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世矚目的《網絡安全法》將於今年6月起正式施行。即便只是驚鴻一瞥,也能感覺到該法不乏看點。讓我們來看一下《網絡安全法》對廣大網民的生活將會有怎樣的意義和影響呢?
1👨🏼🦳、徹底而全面的網絡實名製,“匿名”網絡侵權者無所遁形
該法第24條規定用戶辦理入網服務時或者要求使用網絡服務時,網絡運營者必須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否則不予提供服務。
其實早在該條規定出臺之前,大型正規門戶網站早已在不同程度上實現了實名上網。因此,該條規定可謂是在立法層面上鞏固了這一網絡安全改革的成果,其意義在於,使廣大網民在享受到網絡的便捷和樂趣的同時最大程度免受因網絡自身“虛擬”特性而帶有的“黑衣人”屬性造成的合法權益侵害。
比如📕,以前,小明在申請某一網站的賬號時👨🏼🦱,並不需要提供自己真實的身份信息,他在網絡空間裏既可以自稱“張三”也可以取名“李四”🎇,而基於隱私保護的需要🖍,即使是網絡運營者往往也很難掌握小明的真實身份。而《網絡安全法》實施後,雖然由於網絡空間的虛擬性小明仍然可以自詡為“張三”還是“李四”,但他必須向運營商提供真實信息並儲存在後臺,一旦小明“犯了事兒”,由於確認其真實身份非常簡單👩🏿🍳,小明只能乖乖以“真面目”出來承擔責任🧔🏽♀️,一出事就金蟬脫殼,玩“小明滾出去”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徹底而全面地實施網絡實名製,通俗而言👩🦲🤚,就是“你脫了馬甲我也認識你!”
2🤶🏽🙅♀️、明確個人信息受保護,暢遊網絡空間,後院不再失火
老百姓與互聯網的距離日益拉近引發的負面影響之一就是愈演愈烈的個人信息侵權問題🦙,比如“人肉搜索”👵🏼。
《網絡安全法》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可謂空前。就管理主體而言,該法考慮到了幾乎所有可能接觸到用戶信息的主體,並做相應規製,如22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須征得用戶明示同意後才可收集用戶信息,30條則規定🏖👉🏼,各相關部門在履行網絡安全保護職責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絡安全之需,不得他用✶。40條更是明確規定網絡運營者應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製度🤷🏼♂️。此外,45條要求依法負有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從保護的客體上來看,該法對用戶一般信息和用戶個人信息進行了區分,並特別強調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如22條後半段特別提到收集涉及用戶個人信息時應遵守包括同法在內的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令人耳目一新的是,該法對不同的信息保護要求進行了細化,其在41條中對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設限,再次強調收集用戶信息時,應當公開收集、使用🧛🏿♀️,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信息應以必要性和合法性為限。另規定收集到用戶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不當使用諸如泄露、篡改、毀損以及未經同意🧏🏼♂️,向他人提供該收集到的個人信息🕵🏼。同時要求網絡運營者就信息保護提供相關技術保障(包括事後補救措施)等👊🏼。個人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違法收集、使用的個人信息👫🏼💩,發現其收集👩🏻🎨、存儲的個人信息有誤,有權要求其更正。
而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該法44條可謂很好地回應了網民的關切,針對迄今為止廣泛存在的竊取、非法出售、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作了專項規定🤸🏽。
上述對個人信息施以的保護,具體到小明的生活中🌭,則意味著小明可以盡情享受網購的樂趣,而不必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被不當使用了。一直以來⛏,小明在“淘寶”時總是提心吊膽,擔心個人信息遭到泄漏🪳🫲🏽,屆時鋪天蓋地的推銷廣告、垃圾信息👨🏿🏭、電話等會使其不堪其擾🚍。尤其是考慮到家中有老人和小孩,“徐玉玉事件”雖已過去📀,但依舊令小明膽顫心驚,即使是買一些笨重的家居用品,小明還是堅持將收件地址設為單位,每當同事看到小明“吭哧吭哧”扛著快遞回家🌪,總會調侃上幾句。對此👩👩👦👦,小明總是回應道:“我能怎麽辦🧔🏿,寶寶心裏苦,但寶寶很無奈啊!”不過今後💁♂️,小明終於可以放心讓快遞寄回家啦!
3🏈、完整而清晰的投訴👩🏽🎨、舉報機製,維權不再做“球迷”
《網絡安全法》中另一條“接地氣”的規定是首次構建起了較為完整👳🏽、清晰的維權(即投訴、舉報)機製👩🏻💼。14條規定,一旦發現任何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個人或者組織可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必須及時反應𓀃,屬於自己權限範圍內的事項🧚🏻♂️,必須及時依法處理,而超出自己權限範圍的,也不可推諉塞責💜,必須移送其他有權處理部門。同時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將被予以保密🤘🏽,免除舉報人的各種疑慮😱。
現實生活中❕👳♀️,有些網絡侵權行為發生於短時甚至瞬間的⛎🈹,持續時間也可能不長👩👩👧👦,往往等不及權益受損方訴諸法律,最終也只能吃啞巴虧🧕。比如前兩年🤞🏽,小明在網上報了個培訓班後吃驚的發現🛩,自己的一些隱私信息諸如聯系方式🤽🏿、微博🦃👨🏻⚕️、郵箱地址等都被該網站公然掛出來以招徠顧客🤛。小明很氣惱,可是也不知道該找誰出面解決,找公安局,公安局說他們沒有管理權限,管不了網絡世界裏的紛爭🤚🏻🛹,找電信部門🧎🏻,電信部門也說自己不管糾紛的解決🧘🏿♀️,應該歸公安局管。皮球踢來踢去👫🏼,小明也只有做球迷的份兒了🥦。“這條規定太好了,以後在遇到網絡侵權的行為時終於知道要找誰了⏬!”“小明同學👨👨👦👦,你要淡定哦!哈哈!”👘🖐🏽。
《網絡安全法》已進入正式頒行倒計時♿️,廣大網民翹首以待。該法立足社會發展大勢和廣大網民合法權益的維護,為把脈和治理網絡生活中網民個人信息保護問題的熱點🎺、難點、痛點,開出了一劑“良方”。當然,我們也要註意到,該法中的一些細節問題,諸如網絡實名製中身份信息的認定還需以法律形式(包括司法解釋性文件)進一步明確(如是否可授權委托他人辦理、多個用戶入網服務辦理時保障主要成員實名息的收集等)👏🏼。無論如何,惟先“有法可依”方能“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祝願小明們的“互聯網+”的生活更加安全🚷、多彩!